精选层转板制度即将出台!
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,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,在深入研究基础上,按照“成熟一项推出一项”原则,将于近期推出以下11条金融改革措施。
11条措施中,包括《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》,也就是精选层转板制度。
实际上,在今年3月6日,证监会已经发布《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》征求意见稿。
根据《指导意见》征求意见稿,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的新三板企业,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,可以申请转板上市。
值得注意的是,转板上市程序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,由上交所、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。
当然,只有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的精选层企业,才能实现“转板上市”。根据《指导意见》征求意见稿,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。
在转板制度推出初期,精选层企业可转板块为科创板和创业板。试点一段时间后,评估完善转板上市机制。
转板制度的推出,意味着新三板将更好地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,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完善。这无疑会促进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。
也正因此,新三板此次改革颇受领导重视。金融委表示,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,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,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。同时表示允许公募基金投资,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,明确转板范围、条件、程序等基本要求,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,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。
文 | 王玥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可以查看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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