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有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:
2018年初,省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隐患排查上报的情况,公布了23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矿商贸企业作为2018年度省级挂牌督办整治的对象,并明确了整改责任、内容、时限及措施。在各地政府、各督办职能部门及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,23家单位的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并验收。根据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)的有关要求,现对已经完成整改的23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销号(名单见附件)。
附件:2018年度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销号名单
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12月17日